一、征集范围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
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征集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百年以上的活态传承发展历史;
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三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4、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征集要求
1.秉持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原则,所提供线索需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资料详实,传承谱系明晰。
2.提供200字以上的资源线索介绍,包括源流、发展、特点、价值等,可附带有助于说明非遗线索的影音资料,如录音、录像、照片等。也可电话联系,由非遗中心工作人员记录线索。
3.如有实物,需保存完整,保持原貌。
4.已被列为各级非遗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无需再次报送。
四、联系方式
收到线索后,我们将组织非遗工作小组根据非遗线索,有计划、分步骤实地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联系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珠山大道1979号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院内圆形厅三楼非遗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8201939(金先生 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