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正在逐步分批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对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传承发展,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对于提高文化自觉,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截止目前,我省共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
江西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01、徽州文化(婺源)生态保护区
批复设立时间:2019年12月
涉及区域:江西省(婺源县)
02、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
批复设立时间:2023年7月
涉及区域:江西省(赣州市)
03、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批复设立时间:2020年6月
涉及区域:江西省(景德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