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旅局、市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西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快推进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 验区建设,助力我市“千馆之城”打造,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 性作用,建立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传播体系,我 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传播基
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高等学校(含高职)、中小学(含中专、职高、技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 申报条件
(一)研究基地
1.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究、培训、教学等工作,做到有人员、有课题、有经费、有成果、有应用;
2.取得了较大的研究和应用成果,在全市有影响;
3.制定了三年研究工作规划。
(二)传承基地
1.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实践,做到有稳定的传承人 师资队伍,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或课程,有专业教材,有一批坚持长期学艺的学生;
2.取得了较大的传承工作成果,每年经专业(课程)教学培养出的传承人群体达到10 人以上,在全市有影响;
3.制定了三年传承工作规划。
(三)传播基地
1.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展示和出版,做到有非 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面积不少于200 平方米)和基本陈列, 有经常性临时展览展示、有媒介宣传平台、有书刊或音像出版成果;
2.开展传播和探索研学旅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教师、学生和当地群众参与活动人数达到2000人次/年以上,在全市有影响;
3.制定了三年传播工作规划。
三、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县(市、区)文旅局、申报单位关于推
荐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传播基地的报告。
(二)申报表。内容应包括该单位的基本情况、基地条件、工作成果及三年工作规划等。
(三)其他材料。反映申报单位概况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活动的视频资料和图片;其他能说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辅助材料。
四、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型分别填写相关申报表(均为一式两份,电子版附文后)。
(二)市文旅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评,提出推荐名单。
(三)推荐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公示期结束后,由市文旅局命名公布。
五、 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材料的质量,严格按照申报表栏 目逐项填写,内容做到全面、简要、真实。每个申报对象同时提 交反映申报单位概况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播活动的视频资料和图片10张。图片应在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照,注明著作权人、手机号,以及照片说明(包括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
请于8月4日(周五)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含其他能 说明该单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 义的辅助材料)及电子版(由U 盘或光盘拷贝)报送至财富大厦 圆形厅3楼非遗保护中心。申报材料可登录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中心官网 www.jdzcchic.com 下载。
联 系 人 : 余 康
联系方式:0798-8201939、13979861808
报送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大道1979号
附件:1.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申报表
2.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表
3.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申报表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 0 2 3 年 6 月 9 日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传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